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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

返回列表 来源:环保政策/资讯 发布日期:2020-11-02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产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必须予以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哪些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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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2、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3、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4、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5、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5、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
6、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进行或者组织进行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
 
   以上这几点就是水环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啦,今天我们就先讲到这里拉,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登陆东莞废水处理网站进行详细了解。